| 市港口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十项优质服务承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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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积极响应市委、市政府“全面奔小康,重振连云港”号召,加快推进机关作风建设,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,优化政务环境,建设人民满意机关,促进港口加快发展,优化口岸环境,市港口管理局特向社会各界承诺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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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文明服务、严格执法。保持办公场所整洁、美观、舒适;着装整洁,态度和蔼,语言规范,以求真、务实、创新的工作作风为口岸单位和港口码头企业提供优质服务。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、路线、政策,坚持依法办事,明确制定办事流程,切实简化办事程序,为群众提供公开、透明、高效的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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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忠于职守,爱岗敬业。遵守各项工作纪律,保守国家秘密,艰苦奋斗,以身作则,关心群众,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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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规范办文,高效运转。严格办文程序,规范公文格式,认真按照公文处理有关规定随到随办,急件急办,敦促催办,限时办结,确保文电规范高效运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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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上门服务,排忧解难。定期进行现场办公和走访港口企业,随时沟通信息,努力提供政策支持,规范市场行为,优化口岸环境,及时为企业的发展排忧解难,保驾护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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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首问负责,限时办结。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,首问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“限时办结”和“一次性告知”等制度予以办理;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,但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,首问责任人应当负责引导或帮助联系;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,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,准确告知应找的相应部门,给予必要的帮助。首位责任人在接待过程中应做好热情、耐心、文明、礼貌、诚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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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不断学习,提高水平。刻苦学习,勤奋钻研业务,不断拓宽知识,树立精品意识,严谨细致对待每项工作,努力提高自身素质、工作质量和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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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公正廉洁,严格自律。廉洁奉公,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,不参加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,不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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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政务公开,接受监督。严格按照“公开是原则、不公开是例外”的要求,坚持有利于群众知情,方便群众办事、易于群众监督的原则,及时在我局机关网站上准确发布政府有关港口、口岸的重大决策、重要政务、重要措施,发布政府有关港口、口岸的政策、规章以及港口审批项目的办理程序、所需资料、办结时限等内容(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),积极主动为来查阅非保密性文件的群众提供相应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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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认真负责,快速反应。对市委、市政府的重要决定事项、市领导批办件和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议案,凡有时限要求的,按要求办复;没有时限要求的,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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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实事求是,坚持真理。注意调查研究,一切从实际出发,坚持真理,修正错误,实事求是地反映和处理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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